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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托-工商企业(南通启益建设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规模:人民币1.4亿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2、信托期限:A一年期4000万元;B:二年期1亿元。

  3、金额起点:单笔资金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本信托计划项下认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

  4、预计收益:加入本信托计划的资金,预计受益人可获得的税前年收益率为:

单笔投资金额

A类一年期(年化)

B类二年期(年化)

100万元(含)—200万元

7.80%

8%

200万元(含)—300万元

8.20%

8.50%

300万元(含)以上

8.80%

9.20%

  5、收款日期: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23日(提前完成募集规模可提前成立)。信托资金的募集遵循“金额优先”的原则,相同金额认购时间在前者优先。

  6、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按代理收款银行支付的信托账户利率计息,信托账户推介期利息由受托人为全体受益人分配。委托人(受益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前全额退出,则受托人不再计付推介期利息。

  7、兑付方式:信托计划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8、资金运用:向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启益”)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资金用于该企业支付以下项目建设所需的钢筋、混凝土等建材购货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编辑发行中心综合楼项目”,“育民小学(分校)改造工程”,“()集团(启东)产业园厂房车间项目”等。信托计划到期时,南通启益以经营收入作为信托计划还款来源。

  担保措施:

  本信托计划由天津恒泽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坐落于武清区东马圈镇大东路的共计35288.79平方米住宅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目前抵押物均已封顶完工。抵押物按照每平方米8000元计算,抵押总值约为2.82亿元。本信托计划期间内,抵押物折扣率维持在不高于为49.59%的水平。

  借款人简介:

  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5257.21万元,股东为自然人组成,法定代表人尹向东,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空气净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等。公司已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3个一级资质。近年来,南通启益承建工程合格率100%,承(参)建的5项工程获国家“鲁班”奖,公司荣获“全国全面质量管理金屋奖”、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江苏省AAA特级资信企业、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称号。截止2013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13.99亿元,所有者权益5.86亿元。

  产品特点

  1、借款人经营状况良好,承建项目涵盖政府、国有企业等,且较多为长期合作客户,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款的支付风险,故按时取得工程款有一定保障,具备还款能力。

  2、项目运作方式为封闭运作,专户管理,信托财产得以有效管理和控制;3、受托人建立健全了完备的项目运作、预警监控系统,可以保障信托计划正常管理运作。